2014年12月15日 星期一

求刺激不戴套 愛滋年輕化

作者: 馮惠宜╱台中報導 | 中時電子報 – 2014年12月15日 上午5:50 中國時報【馮惠宜╱台中報導】 有鑑於愛滋感染族群有年輕化趨勢,台中市甚至出現未成年17歲少年的感染者,在耶誕、跨年聚會增加時刻,台中市衛生局呼籲,避免愛滋就是要單一性伴侶、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、不共用針具及稀釋液。 台中市衛生局專委洪秀勳指出,疾管局統計2014年11月底國人愛滋感染累計統計:全國有28526名感染愛滋病,而台中市103年新增愛滋感染者共255人,其中性行為感染者占95.3%,含男同性間性行為占73.3%、異性戀占14.4%、雙性戀占12.4%,這也顯示不安全性行為是台中市愛滋病的主要傳播途徑。 感染者年齡又以25到34歲最多占43.9%,其次為15到24歲占27.4%,特別是民眾為了講求刺激、新鮮,有些人會在網路上揪團搞性愛派對、來個3P、5P不戴套性行為,或者是尋求一夜情,玩完之後就拍拍屁股走人,導致歷年來愛滋病感染族群人口逐漸年輕化,甚至下降到17歲未成年。

2014年12月14日 星期日

不爽前男友有新歡 女研究生騙懷孕A錢

自由時報 – 2014年12月15日 上午6:10〔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 目前攻讀某大學碩士學位的26歲陳姓女研究生,發現蔡姓前男友在臉書貼出與新女友的親密合照,不甘舊愛譜出新戀曲,竟偽造驗孕報告,把報告上的陰性改為陽性,拍照給前男友看,宣稱「我懷孕了」索討55萬墮胎費;蔡男付了5萬元後,陳女才承認變造報告,蔡男氣得控告偽造文書罪,台北地檢署將陳女起訴。 稱要墮胎 前男友給5萬 起訴書指出,陳女與前男友原為網友,後來變成情侶,今年2月初分手,分手不到1個月,陳女發現蔡男的臉書動態,顯示他與其他女生合照,疑熱烈交往中。 陳女心有不甘,想到今年1月分手前與蔡男「嘿咻」時未避孕,2月底赴醫院檢測是否懷孕,檢驗報告顯示為「Negative(陰性)」。檢方調查,陳女明知自己沒懷孕,卻用電腦印出「Positive(陽性)」字樣,黏貼在報告上,將假造的報告拍照,透過「LINE」傳給蔡男,謊稱自己懷孕,向蔡男索討產檢、流產手術費用55萬元。 拿到錢承認變造 挨告 蔡信以為真,先匯款支付5萬元,陳女見蔡男上當,才在臉書私訊向男方承認說謊,並透露變造過程,蔡男氣憤難平,堅持提告。 陳女到案後供稱,她沒有詐騙前男友之意,她使用這筆錢出國旅遊散心,願意還錢,請求和解,但蔡男仍不願原諒她,北檢起訴陳女。

2014年12月8日 星期一

14女同事如廁 色師竟偷拍 還依姓名歸檔 遭起訴解聘

蘋果日報 2014年12月03日【洪振生、陳宏銘╱屏東報導】 屏東縣一名黃姓國小教師,為了滿足私窺欲望,去年起竟趁女教職員上廁所時,持平板電腦在隔壁偷拍女教職員隱私部位,再將影片存在個人電腦慢慢欣賞,前後共有十四名女教職員受害。直到今年四月間,其中一名被害人察覺有異,交代女學生留意,當場發現黃嫌犯行,檢方昨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檢方指,四十四歲的黃姓男教師在學校兼任組長職務,已婚、長相斯文,從去年六月開始,就不斷窺伺女教職員如廁,再尾隨進入被害人隔壁的廁間內,以平板電腦拍攝被害人私處,作案時間直到今年三月。 檢方調查發現,該校受害的女教職員多達十四人,黃男不僅將影像複製到電腦和光碟中,還依姓名排列歸檔,共七十六個影像檔案,及六十三張照片。 平板擺廁間空隙 其中一名被害人今年四月間上廁所時,察覺兩廁所間底部約三公分的空隙,有平板鏡面反光,她擔心沒有證據,走出廁所後不動聲色,不過已暗中掌握後方跟著她走出廁所的偷拍者。 被害人除提醒女學生上廁所時要小心,還約好兩名機靈的學生,監控東西兩側的女教職員廁所,三天後終於發現黃男又跟著被害人進入廁所,她立即報警,警方趕到後在黃男電腦中查出大批偷拍影像和女性私處照片。 同事:覺得噁心 校方表示,有女同事私下談及,曾透露「覺得噁心」、「可惡」。黃師在該校服務五年,工作熱心認真,事後曾以書面向被害人道歉,但校方八月開教評會後,依情節重大有違師道解聘。 堅稱未拍女學生 黃男在警訊時自承犯行,不過堅稱未偷拍女學生,他強調自己也知道不對,但就是控制不了,近年都因憂鬱去看精神科。 東港安泰醫院精神科主任秦文鎮表示,偷拍異性如廁,如精神狀況正常,那可能有某類性癖好的需求。但若有精神問題,應屬強迫症的行為,建議應讓專業精神或心理人員評估治療。

情人狂刺 女遭斷腸10cm 誆還定情戒捅7刀「不是人」

蘋果日報 2014年12月05日【曾伯愷╱新北報導】 新北市一名男子苦求前女友復合不成,日前以歸還前女友沒帶走的定情戒為由,約前女友見面遭拒,他老羞成怒,趁前女友步出家門時猛捅多刀,刺穿橫膈膜、腹腔並切斷大腸,男子遭警方送辦。至少身中七刀的前女友送醫搶救,切除十公分大腸救回一命,前天傷勢恢復穩定,她痛罵男子:「不是人!」 傷痕累累 林女胸腹遭刺多刀,經歷6小時手術、切除10公分大腸後,前天才恢復穩定。翻攝畫面警方調查,兇嫌陳躍文(三十八歲,有恐嚇前科)今年七月結識獨自育有一女的林姓單親媽媽(三十歲),兩人在九月開始交往,但陳嫌常酗酒暴怒,更偷林女的錢花用,上月初陳嫌喝醉,帶著三名男子跑到林女的租屋處咆哮、砸毀家具,林女決心分手。 警方表示,兩人分手後,陳嫌持續騷擾林女,上月二十八日深夜,陳嫌持刀在林女租屋處樓下埋伏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恐嚇「殺妳女兒」 陳嫌用電話、LINE與林女聯絡,藉口歸還林女沒帶走的定情戒、項鍊,企圖誘出林女,但林女拒絕,陳嫌嗆:「不信妳不會下樓,我會等妳下來,不管多久!」 隔天凌晨三時許,林女下樓被陳嫌堵到,陳嫌問:「為什麼不見我?」林女害怕慢慢往租屋處退去,豈料陳嫌卻步步逼近,在樓梯間亮出水果刀猛刺林女,林女哀號:「不要!」、「救命!」但陳嫌恐嚇:「下一個就是妳的女兒和室友!」 兇手獲10萬交保 直到鄰居與林女女兒聽到呼救聲出門察看,陳嫌才逃之夭夭,約一個小時後到警局投案,警訊後依傷害、恐嚇、殺人未遂等罪嫌送辦。檢方聲請羈押,法官裁定十萬元交保。 至少中七刀的林女被送醫,胸腔橫膈膜穿刺、大腸也遭切斷,經六個小時手術、切除十公分大腸後,前天恢復穩定。她向警方表示,陳嫌刺傷她,還威脅對她女兒不利,「根本不是人!」她怕被報復,將搬到中南部,女兒每天作噩夢,只能求助精神科醫生。 應避免單獨行動 律師廖芳萱說,陳嫌涉及殺人未遂罪,恐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。現代婦女基金會林美薰提醒,情侶分手時,金錢、禮物甚至共有物品都需釐清歸屬,欠款最好還清,若發覺舊情人持續跟蹤、騷擾,就是危險徵兆,最好避免單獨行動並搬家,若有必要就報警。

男子醋桶大 槍抵前女友嗆聲

華視 – 2014年12月8日 下午12:00 一名曾經是HBL隊員的陳姓男子,發現前女友與猛男大曬恩愛,不僅醋勁大發,還潛入前女友家恐嚇與女友同歸於盡,並強逼前女友吞下安眠藥,盜領女方49萬元,後來這名男子被警方逮捕時,還對著鏡頭比YA的手勢,行徑相當囂張。 一名曾經打過HBL的陳姓男子,發現前女友和猛男出國,還放了吃生蠔的恩愛相片,陳姓男子醋勁大發,潛入前女友家用領帶綁雙手,還拿手槍抵住她的頭,說要同歸於盡,後來強逼前女友吞下安眠藥,偷走提款卡,盜領49萬,吃喝玩樂把錢花光當報復。陳姓嫌犯兩年前混黑幫時被逮,還對著鏡頭比YA,行徑實在囂張。 用安全帽和雨衣包得密不透風,他就是陳姓嫌犯,跑到ATM盜領前女友存款,全是因為生蠔,讓他醋勁大發。原來前女友和猛男出國玩,在臉書上PO了猛男和生蠔照片,下面還署名老公,陳姓男子醋罈子打翻,竟然拿著槍跑進女生家,用領帶綁住前女友雙手,再拿槍抵住女生的頭,逼對方吞下八顆安眠藥,接著偷走提款卡,領走49萬,吃喝玩樂當報復。兩年前被抓時,還對著鏡頭比YA。陳姓男子以前打過高中籃球校隊,打過HBL,畢業後去混黑道被逮,現在又因為吃酷,拿槍威脅前女友,再度被逮。

台灣人權自由調查 54%民眾支持同性婚姻合法

ETtoday – 2014年12月8日 下午3:06 記者賴映秀/台北報導 台灣民主基金會8日發表2014年台灣自由人權調查結果,民眾對台灣整體人權評價偏向不滿意的2.9分,其中民眾對「司法判決的獨立性與公正性」評價退步指標。2014年度新增放寬投票年齡至18歲,民眾態度兩極,至於立法讓同性婚姻合法化,過半民眾表示支持。 調查指出,對於司法獨立審判、無違反公正審判兩指標,民眾評價分別為2.2分、2.3分等偏向不滿意分數,而2013年較低分的秘密通訊自由保障,從2.5分提升至2.9分。 九合一大選剛剛落幕,民眾評價選舉權利等多項指標,無選舉買票達3.0分、無選舉暴力恐嚇3.6分皆為歷年表現最佳。選舉買票部份,中彰投民眾覺得「非常嚴重」達24.7%,宜花東認為買票非常嚴重者更高達34.7%。 2014年新增3個議題調查結果,對於「放寬投票年齡至18歲」,反對與支持的比例不分上下,「不在籍投票」則有高達7成民眾支持;另外,同性婚姻合法化也有54%受訪民眾同意。 台灣民主基金會補助世新大學知識經濟發展研究院,於2014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舉行「台灣民主自由人權指標調查」,總計訪問1068名20歲以上民眾,在95%信心水準下,抽樣誤差為正負3個百分點。

2014年11月24日 星期一

男床戰拔套 女告不成性侵 講好「戴套才做」竟毀諾 專家:可控侵權

蘋果日報 2014年11月23日 【突發中心╱新北報導】 「我要告那個混蛋性侵!」新北市一名身材曼妙的OL,日前與男性友人出遊時,一時興起,到摩鐵翻雲覆雨,因床戰前兩人協議要「全程戴保險套」,未料男子卻在中途拔掉保險套,還體內射精,女子完事發現後,怒上警局欲告男子性侵,卻因發生性行為時是兩人合意而告不成。律師建議,雖然在刑事上無法提告,但可改為提出民事的侵權告訴並求償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警方表示,一名年約40、身材苗條的OL,日前跑到派出所,氣急敗壞的跟值班警員表示要提告性侵,她激動的向警方說,本月初她與一名男性友人相約出遊,男方突然一時「性」起,大膽邀約女子一起去摩鐵「床戰」,她考慮後與對方約法三章:「戴套我才要跟你做!」男方欣然同意。 兩人到摩鐵後,男子起初的確依約戴上保險套,但他卻趁女子不察時,偷偷將保險套拔掉,最後還在女子體內射精。 女子在完事後,發現下體有不明黏液,追問之下男子才坦承中途拔套,女子覺得遭欺騙,與男子大吵一架後憤而離去。 覺得遭騙越想越氣 女子事後返家越想越氣,決定到派出所提告性侵,警員謹慎詢問女子,性行為時「是否違反她的自由意志」,女子皺了皺眉頭思考後,向警員改口要先去醫院驗傷,看結果再決定提告。此事也引起許多警員討論,研究女子是否可改以詐欺、背信等罪對男方提告。 詐欺適用財產受損 律師廖芳萱指出,女方在整個性愛過程中,沒有明確反抗或拒絕,因此就算能證明男方違反兩人事前約定,趁隙將保險套拔掉,性侵罪無法成立;另外,男方未用強暴、脅迫等手段,迫使女方做出違反意願的行為,所以也不可能構成強制罪。 律師李岳洋則說,警員研究討論的詐欺、背信,在《刑法》均屬於財產權損害的告訴,也不適用於這件案子,但女子可根據「男方未經同意便在體內射精」這行為,主張身體的自主權遭侵害,對男子提出侵權損害的民事告訴並求償。 性愛中拔保險套無法提告原因 ●妨害性自主 兩人發生性行為時,男方並未違反女方意願 ●詐欺 適用於財產權受損害,女方無財產損害,不適用 ●背信 雙方無主從或忠誠關係,男方也並未因此得利 ●強制罪 男方並未以強暴、脅迫的手段,使女方做出違反意願的行為 資料來源:律師李岳洋、律師廖芳萱